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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知秋凉是什么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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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请客(第1页)

小秋看了看天气,只好笑着说:“好啊!”她正需要转移自已的思。“那上车吧。”王鹏为她打开后座的门,长久的和老板相处,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。后座上的人正是宋氏集团的掌门人——宋知洵,今年二十九岁。他十四岁便考上了大学,二十二岁顺利毕业,取得了经济学和金融学双学位。毕业后,他被宋氏家族的老太爷召回,开始执掌庞大的宋氏集团。仅仅用了两年时间,他就以其卓越的商业头脑和领导才能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,被誉为青年才俊和商界的领军人物。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,只要提到他的名字,无不赞叹有加。有些人甚至对他敬畏有加,闻风丧胆。自从他掌舵宋氏集团以来,每年都为南城带来了惊人的GDP增长,这使得政府不得不给予宋氏集团更多的支持与关注。叶初秋前脚跨进车内,才发现后座上有个人,她讪讪地往旁边挪了挪,似乎已经忘记了那晚她一直跟着他出来的行为。宋知洵看了看她,心想这样的人怎么在国外生活这么多年还安然无恙,前几天在公司里,她根本就忘记了他的存在,他想通过今晚,能不能让他再次想起。其实,叶初秋是真的不认识他,那晚是在夜里,灯光昏暗,人头攒动,她只是通过衣服一路尾随他,上车后,他一直闭目养神,她也没敢仔细看他。“这是我们的老板,那晚就是他要我送你的。”王鹏说,他看到她上车后没有说话,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。叶初秋听后恍然大悟,连忙说谢谢,她有点不好意思,一定被他认为是白眼狼了,利用完就忘记了。“真的很抱歉,那天晚上我真没有看清您的样子。非常感谢您那晚的帮助。现在我们重新认识一下,我叫叶初秋。”她伸出手想和他握手。他也不好一直端着不说话,“宋知洵。”他伸出手,轻轻一握。“我也是刚回来,对这里也不是那么熟悉,如果有好的地方可以推荐,我请客。”“随便。”旁边的人说话了。王鹏从镜子里看了一下,抿嘴一笑。“不知道叶小姐喜欢吃什么?”王鹏问道。其实今天她根本没吃什么东西,现在这么一聊天反而觉得饿了。“我很久没吃国内的菜了,甚是想念,所以我什么都可以,看你们喜好。”叶初秋笑着说。“如果不介意,我们去吃湘菜。”宋知洵看了她一眼说道。他的眼神很平静,但还是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欣赏。她长得真的很漂亮,皮肤白皙得像雪一样,细腻光滑,仿佛吹弹可破。她的眼睛大而明亮,眼波流转之间,透着一股清澈和灵动,让人不禁为之倾倒。她的嘴唇微微上扬,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,让人感觉十分温暖。与他之前所接触到的那些名门闺秀相比,她显得与众不通。那些名门闺秀们总是喜欢浓妆艳抹,穿着华丽的服饰,试图展现出自已的高贵身份。但她却不通,她的美丽不需要任何装饰,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,给人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。宋知洵心中暗自感叹,这样的女子真是难得一见。他发现她侧头过来,立即转头看向前方“好啊,我在国外就想念家乡的菜肴。”叶初秋已经忘记了刚刚的悲伤。南城的湘菜馆就属冯家兄弟这家最好吃,这家酒店在宋氏集团的后街上,两层楼大小,相当于私房菜馆。宋知洵下车后,很绅士地为叶初秋打开车门,左手放在车顶位置防止她碰着头,这个举动让叶初秋动容了一下,陆川从来没有如此对待过她,人和人果然不一样,她甩了甩头,想要佛去曾经的过往。“叶小姐,怎么啦?”宋知洵看着她,疑惑地问道。“哦,没事。”叶初秋尴尬地回答,她没想到他在看他。前台看到两位客人,热情的迎上去,“请问,几位?”“两位,包间,叫冯子健过来。”前台的人也聪明,见他这么说,她立即明白,马上给老板打电话。宋知洵带着她走进包间安,这个包间里是个套间,进门的是个会客厅,里面的才是餐厅。冯子健,是大哥,他有个弟弟叫冯子康,可能他们地父母希望他们一生健康无忧,二位兄弟两年前在宋知洵的帮助下,盘下了这家湘菜馆,从此让成了私房菜馆,承接各种商务或政务活动。冯子健走进来,看到宋知洵就热情地叫道:“宋总。”‘总’字还没有说出来,他看到宋知洵把食指放在嘴唇上了,立即懂得他的意思,就收了音,叶初秋只听到他叫了声‘宋’。她找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来,既然请客自然是要把上座留给客人。“把你们酒店的招牌菜上上来。”宋知洵对他说。“你们几个人。”冯子健问了这话后,忽然觉得哪里不对。“三个人。”叶初秋说。“两个人。”宋知洵说。“他呢?”叶初秋听到他说两个人很奇怪,明明他们一起是三个人,说实话,那晚帮她最多的还是那个人啊,她其实忘记了她的名字。“他刚刚有事,给我发信息说不来了。”宋知洵解释道。“那好吧。”叶初秋还是很遗憾的,本来想今天请他们一起吃饭,也算是还了这份人情,可是现在他没有来,还是下次再请吧,她心想。冯子健听到了他们的对话,没敢多问,立即退了出去,不管两个人还是三个人,他们的招牌菜都是吃不完的。”你坐那么远干什么?“宋知洵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叶初秋说。“我觉得我应该坐在这个位置,您是客人,请上座。”叶初秋客气道。她记得小时侯爸爸讲过待客之道。“我们不讲究这个,你坐过来。”宋知洵拍了拍自已旁边的椅子。她感受到了他强大的气场,只好坐过去。冯子健亲自给他们上菜,辣子鸡。剁椒鱼头,小炒黄牛肉,口味虾,毛氏红烧肉,臭豆腐,黄焖鳗鱼等。叶初秋眼睛直直地看着一桌子菜,这些菜都是她曾经最喜欢的菜,这几天回来给一些事情闹得都忘了寻美食这件事了。“来尝尝,还是不是你曾经吃过的味道。”宋知洵说。叶初秋拿起筷子,夹了了一块鱼放进嘴里,她记足地闭上眼睛,这不就是她梦里的味道,她又夹了一个虾,完全忘记了她才是请客的人。宋知洵并没有动筷子,眼含笑意地看着她一个个去品尝这一桌子的菜,看着她记足的样子,他很开心,她真的和那些所谓的小姐不一样,毫无形象地嘴里包着记嘴的食物,还嘴哼哼着赞美。宋知洵看着她嘴角的红油,忍不住拿个纸巾替她擦拭,叶初秋尴尬地拿起纸巾自已擦拭。忽然一个大约五岁地小男孩撞开了他们的包间,“阿姨,我来找我的球。”“哦,好。”叶初秋答应着,刚才的尴尬让她还没有回过神来。“陆小宝,你跑哪里去了。”外面一个女人的声音穿透进来。“宝贝,是不是找你的。”叶初秋提醒那个孩子道。“妈妈,我在这儿。”他说完,头也没抬,仍在找他的球。外面的女人循着声音找了进来。“叶初秋?你什么时侯回来的。”那个女人惊讶道。“秦宛如,这是你的孩子?”叶初秋不知道她什么时侯结婚的。“宛如,孩子在哪里。”叶初秋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