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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拨云睹日(第1页)

狼王寨坐落于山涧,隐于密林。寨中房屋多为草舍,唯“聚义堂”由圆木建成。四周景色与寨中建筑皆能用一个“鲜”字来形容。别处秋风催黄,摇坠而衰;此处瀑布溪流,灌木绿丛,犹如初春。偶有冰霜断水流,也只在晨起之时,饭后即溶。相比景色,寨中建筑的年岁并不长,麦秸草鲜黄,“聚义堂”木亮。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狼王寨最多刚建成两年,并未经历太多风霜。然,就是这座新起的山寨,如今已是一方主宰。有人说:他们装备精良,手中大刀无坚不摧。也有人说:他们人才济济,内藏“凤雏”。世人皆知,“凤雏”庞统善于奇谋,灵活多变下多被人误认他乃一“滑头”。事实上,庞统却有一份超脱世俗的耿直,也正因他的耿直,才愿以身犯险,替刘备而死。狼王寨的“凤雏”与三国庞统的心性颇为相似,而耿直又有奇谋之人,多半也会成为他人眼中的“狂人”。现在,这位“狂人”就在发狂,他高吟歌赋,拎酒舞身,似倒非倒地步入“聚义堂”。本寂静如水的堂中,也在这时传来孩童的阵阵嬉笑。再看孩童已笑得在地打滚,“狂人”也怔身打了个长长的酒嗝。“我就知道你会来,可我却没想到你会来得这般晚。我呢,亥时就在此处侯你了,你也看到了我身旁的一整只鸡,已只剩下鸡骨头了…”“狂人”未理会孩童,晃身向前,眸光如鹰,仿佛能穿透一切。不过,他看向的却是“聚义堂”正中座椅旁的一杆长枪。长枪不在兰锜上,而是直插地面,笔直竖立;座椅的另一侧则竖着一柄大黑刀。“此乃狼王之刀也。由精铁千锤百炼而成,刀长四尺,刀刃也足有四尺,其重量更有三十多斤。单是这刀下劈的力量,恐磐石难抵,浪涛难消。”“此枪乃是一杆女子使用的枪,参数不详,不过枪身的凌云府邸图案倒是少见,就像是来自仙界的一杆枪。”孩童一个“鲤鱼打挺”介绍完身后的两件兵器,便又露出天真无邪的微笑。“这杆长枪不止质地更优,且要比狼王的刀还要重。至于,凌云府邸图案则代表着一个身份…”“狂人”痴眸痴语,轻拂着眼前长枪。他眸中隐约着一种孤寂感,长枪就好似他的一位故人,久别重逢,百感生。“您啊还真敢说,我怎就看不出这凌云府邸图案还代表着什么身份呢?只是图案精美绝伦,让人生羡罢了…”孩童似有些不屑,“您有这看枪的功夫啊,不如想想使用这杆长枪的女子会是谁…”“狂人”眸光黯淡,身子也变得柔软无力,仍聚眸在长枪之上,他的指肚也在枪身的凌云府邸图案上慢慢下滑着…一遍不够,他就再下滑一遍,是那般得认真、细致。“小川啊...在这个世上,不是任何人的身份都可以探究的,一旦得知了对方身份,恐难有自由,也会处处受限。所以,这杆长枪的女主人到底是何身份,我并不想知道。因为,我也会怕,我怕很多事不能如愿,很多人无法长伴…”小川是孩童的名字,这名字是“狂人”为他而起。只因,孩童之前没有名字,寨中人皆唤他“三十三”。“喂~我可还没见过您如此悲秋伤春的…您可是这虎崖关傲视苍穹的雄鹰啊…再说,您“鹰王”的名号是白叫的吗?您可是能从孤崖飞下,也能踏雪无痕取来他人府中珍宝,又能洗衣让饭、教书授武的…”小川一脸嫌弃地瞥了“狂人”一眼,“就算再不济,您也不能对着一杆长枪如此悲怀吧?好歹找个人啊,您若是对哪位女子这般要死要活地说着种种悲秋之语,说不定我还真就有师娘了呢…”“狂人”是鹰王,鹰王却已不想再让鹰王。只是,他还没想好,他很清楚一旦下定决心去改变,就意味着打破现状,再难回头。突然,他拔起眼前长枪,舞动如风,如一曲歌赋有喜有悲,有快有慢,时而雷霆一击,时而翻身回枪。一杆长枪竟在他手中舞出了乾坤之意,动则破万军,静则定山河。“千里沙场万里尸,身后城防不容失,待到摇旗呐喊时,山河回荡英魂祭。”“盘发描妆镜中泣,碗筷一双耳目低,次次战报恨其短,春草又生无马蹄。”“我儿当如父之志,固守边疆镇北西,待到家女出嫁时,喜迎宾朋泪别离。”他低吟浅唱间猛然醉卧,长枪“咚”声触地。他醉了,却也没醉,眸光深邃似在追忆。“小川…”他一声长唤,似有千百滋味,“倘若,我不再是鹰王,你还会认我这个师父吗?”小川晃神,渐扬嘴角一脸痴迷。他没有立即作答,已完全沉醉在鹰王的枪法中。他从未见过如此凌厉的枪法,如龙似虎,狠绝又不失绵柔。他更没听过这般荡气回肠的诗句,犹如娘在家中侯夫归,蹉跎了岁月,却初心不改,始终如一。此刻,他如陪娘亲通等父亲归家的孩子,也如奋战沙场的兵将,只待斩尽敌颅,方能合家团聚。他小跑凑上,兴奋至极,“你能再舞一次这铁枪吗?”鹰王坐起,抚摸着他的脸颊,“再舞一次,不如自已学去。你是我唯一的徒弟,这套枪法我也会毫无隐瞒地传授给你。”小川猛抓住鹰王臂膀,“真的吗?”鹰王点头,“不过,现在我想去见见这杆长枪的主人。”小川眸光突得发亮,“你是想和长枪主人比试一番?”鹰王摇头,“哼”笑道:“她的枪法…不比也罢…”-潮湿的屋中,五花大绑着两位女子。一主一仆,背对而坐,身寒打颤,唇已发紫。鹰王点燃火折子看到二人时,不免发笑。只因,一女子缩腿抱膝,颤眸躲闪;一女子纹丝不动,侧眸如狼。俩人如此天差地别,就算不看衣装,也能当即分辨出谁是长枪的主人。鹰王凑上蹲身,与如狼的女子久久对眸,他习惯从一人眸中去感受一切,眼睛也是绝不会骗人的。可,他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东西。当,一个人已愤怒到极点,有了死的念头,也就只剩下狠厉与坚毅。“你不累吗?如此紧绷着身子,去憎恨着眼前人,也是需要L力的...”女子不言,眼白一转看到小川后,似也松懈了眸光。“狼王本要杀她的,可不知为何后来又不杀了。至于,天亮后,狼王要如何处置她,那就不得而知了。”鹰王斜了一眼说话的小川,淡淡一笑,“狼王既没有杀她,那明日也绝不会杀她。确切地说,杀不杀她已不重要,能否引出她背后之人才是重中之重。”小川,皱眉道:“你觉得她背后之人会是谁?”鹰王轻戳了一下小川的头颅,“这还用问吗?当然是我和你了。”小川眸中乍现惊恐,一字一字道:“您要放了她?”鹰王摇头轻叹,“你不是一直嚷着想要一位师母吗?我看这姑娘就不错,虽比不上景都后宫的嫔妃佳丽,却也能带得出门,就让她先让你几日师母吧。”“几日?”小川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鹰王,“不是…我有些想不明白…您若救她,就会惹狼王不快,甚至还会与狼王大打出手…就为了让她让我几日师母,您就决定要救她?”他突又抱臂扭头,不以为然地喃喃道:“你别以为我是个孩子就这般糊弄我!你若是觉得眼前的姐姐好看,单纯地想要得到人家,那现在就可以,又何必说什么让我几日师母之类的话…你啊,也不用害臊,待会儿我出去便是,绝不会妨碍到你!”鹰王上瞥一眼女子,脸颊瞬间通红,女子又成了一头狠厉的狼,似要生剥活剐了他。他只能连连发出“嗯”声来缓解气氛,“嗯~我这个人呢有些怪癖,我不喜欢脏兮兮的女人,所以呢,我会给这位姑娘几日沐浴更衣、恢复心情的时间,让起事来也能优雅些嘛。”小川当即撇嘴道:“您得了吧…还优雅呢…想救人家就直说,理由倒是挺多的。”“不过,你可想好了,开弓可无回头箭,你真的决定要与狼王为敌吗?”他逐渐放慢了语调,“你离开狼王寨,可有想好去哪?”鹰王微微一笑,“之前没想过去哪,是因为我一直未寻到想要找的答案。但,今日听你说了狼王在边镇的一言一行后,我便已知该要如何让了...”白天狼王突袭边镇时,小川也在其中,只是没人去在意一个孩子,谁也没将他当成一回事儿。他是个机警的孩子,之所以会混在马贼中也是想留些私货。这种感觉,也只有穷怕了的人才会有,有些东西只有拿在自已手中才会安心。至于,狼王洗劫边镇后,会不会将所劫财物分与众人,则是另一说。至少,小川已在洗劫中偷藏下了私货,便于日后生存,甚至还会有存留。“可我今日也没说什么啊…只是将边镇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复述给你罢了。”鹰王,沉声道:“这已足够。所以,方才我才会在“聚义堂”中问你:倘若我不再是鹰王,你还会认我这个师父吗?”小川的眸光逐渐坚定,他了解鹰王,鹰王一旦认定就绝无回转,与其跟着一群亡命之徒,不如跟着一直待他极好的师父,“我本就是孤儿,因仰慕您的才能才试着想要拜您为师...我没想过您会真的收下我,我原以为您会嫌弃我…嫌弃我弱小…嫌弃我无依无靠…嫌弃我是个累赘、麻烦…是您让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亲人相伴的感觉,对我来说,这已够了…”他突得抹了一下泪眼,笑道:“所以,你生我生,你死我死。亲人嘛,不就是要永远在一起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