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(第1页)
我没有舒情的消息。沈家的消息,倒是偶尔听说一点。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,旧时代的产物。新中国成立了。听别人说,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。出门买菜的时候,满街红旗猎猎作响,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。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。一个是我,一个是舒情——留洋千金,他明媒正娶的太太,他一生的真爱。我踩着小脚,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。却从不上桌吃饭。一个寻常的清晨,我砸碎了烧饭的锅。决心叛逃。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,就退回了厨房。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,盛着我的饭。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,更小更破,单独放在角落。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,更小更破,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。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。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,她的妻子舒情,以及他的儿子儿媳,孙子孙女。剩下的三张,是留给客人的。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,也不配上桌吃饭。哪怕他的儿子,是我给他生下的。我端起饭碗,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。「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,吃都吃腻了。爸,和阿水说说,换换花样啊。」儿子是我的生的,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,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。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。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,他只叫我阿水。「是呀,爷爷,坏阿水,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!。」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。从他们出生到现在,一直是我在带。每天一睁眼,就是喂奶洗尿布。可他们不叫我奶奶,只叫我阿水。「阿水,过来一下。」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,扬声喊我过去。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,生平第一次,砸了手里的碗。还不够。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,重重砸在地上。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,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。沈崇明后知后觉,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。「阿水,怎么回事?」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,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。米粒晶莹、软软糯糯,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,轻轻一搅,肉香四溢。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,掌心大小,软白饱满。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,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。还有时兴的面包、豆浆、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……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。早餐要营养丰富,午饭和晚饭,要八菜一汤。沈崇明爱葱蒜,舒情不吃香菜,儿子儿媳嗜甜,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。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,唯独不知道自己的。剩菜是什么我就吃什么,我没有自己的口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