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(第2页)
霍修明嘱咐苏绮兰在家,他便一个人去了乡里集市。
因为包装的漂亮,在一众售卖猎物的人当中,霍修明的猎物就相当出挑。
东西一摆到地上,很快就围上来一群人。
“小哥,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?”
“这个小篓子挺好看的。”
那些人看着霍修明面前的东西,都觉得很是新奇。
因为他们在集市上,从来都没见过这种带包装的东西。
在这里,大家有什么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,一般都扔在地上,或者装在柳条筐里。
一眼就能看到卖的是什么。
霍修明不紧不慢将一个包装盖子打开。
“这里面是野兔,这一个是山鸡。”
盖子一打开,那些人齐刷刷发出惊呼声。
“天呢,这里面居然是野兔!”
“这只野兔怎么就像活的一样,它的毛好光滑,如果做成坎肩一定很漂亮。”
“快看那只山鸡,毛又顺又亮......”
所有人都在夸赞霍修明手里的猎物卖相好,纷纷上前打听价格。
而霍修明也把手里的猎物做了区分讲解。
有买家看上皮毛的,则重点讲猎物皮毛的优点。
有买家想买着回去食肉的,则讲食肉的技巧,比如,搭配他采摘的一些野生植物调味料,可以轻松除膻。
比如,如何加工能让肉质更加鲜嫩等等。
相比之下,更加优质的猎物加上完美的服务,买家们都争先恐后掏钱。
在霍修明的一番推销下,手里的猎物很快售卖一空。
而他也得到了三十二个铜板的丰厚收入。
霍修明掂了掂手里的钱,便在集市上转了起来。
售卖高质量猎物虽然来钱快,但这也未必是长久之计,他需要寻找更多的商机。
乡里的集市很热闹,售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。
刚转了一会儿,霍修明就被一个首饰摊位所吸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