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林洛清季屿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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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1章: 青春.初见(第3页)

  她就讨厌这种自来熟的人,故意朝他哈气。

  陆阔整一个人被恶心住,半晌,指了指程晨的牙齿

  :“牙齿缝里有葱末。”

  程晨猛地低头从书包里找出镜子,一看,果然门牙旁边的牙缝里真的有一点绿葱末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  偏偏一直埋首看书的洛清忽然抬头,很认真说道:“那个应该是韭菜,我家的煎包里没有葱末。”

  正在看物理书,所以很有求真精神。

  后面的陆阔哈哈大笑起来,来栖宁高中的第一天,比他想象的有趣多了。

  真正上课时,因为他是新来的,课本还没发放,洛清便把自己的课本主动借给他,她和程晨共用一本。

  陆阔摆手:“不用了,我睡一会儿,昨晚半夜到的,一夜没睡困死了。”

  说完就趴在那整整睡了一个上午。

  等他醒来时,班里的同学都已经放学离开了,他一睁眼,就看到教室外的走廊上,背着书包站着的季屿霄,他我操了一声,从椅子上蹦起来,跑出去用手揽了一下季屿霄的肩膀

  :“他乡遇故知啊,感动得眼泪哗哗的。”

  季屿霄嫌弃地把他的手拍掉,问:

  “手续都办好了?”

  “托你家程老师的福,一切顺利。”

  两个少年,都属于身材高挑,气质清爽的,一个矜贵高傲,一个俊朗活泼,走在栖宁高中里,就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。

  两个从京城转学过来的高一新生,很快就吸引了大部分同学的注意。他们与这个环境是有些格格不入的,高一时,身高就已经180以上了,虽然都穿着校服,但是气质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才能培养出来的,有同学观察过,不论是高一(2)班的季屿霄,还是高一(3)班的陆阔,脚上的鞋,没有低于千元的,甚至有一天,陆阔穿的是限量版的,市场售价8000多元。

  而且两人说话特别好听,没有京腔,是非常纯正标准的普通话,比她们当时考过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语文老师还标准好听。